主要职责: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承担濮阳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李敏
中级风险点:
1、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好处,为亲人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