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人社〔2016〕347号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设立“濮阳市和心职业培训学校”等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晁秋实、孙泽刚、刘光磊等三位同志、中油石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分别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濮阳市市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评估,认定你们分别申报的4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均已具备办学条件,同意成立“濮阳市和心职业培训学校”、“濮阳蓝思维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濮阳市众成职业培训学校”“濮阳市中油职业培训学校”。
“濮阳市和心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晁秋实;地址位于市人民路281号;培训职业(工种)为: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师;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609014000010。
“濮阳蓝思维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孙泽刚;地址位于市黄河路西段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裙楼二层;培训职业(工种)为:电子商务师;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609014000012。
“濮阳市众成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刘光磊;地址位于市经开大道北段64号;培训职业(工种)为: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焊工、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服装制作工、职业指导人员、茶艺师、创业培训;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609014000026。
“濮阳市中油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高晓晨;地址位于市长庆路万利财富广场12楼;培训职业(工种)为:焊工、管工;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609014000032。
以上四所学校办学类型为:民办非企业;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培训规模为:年训300人以上;学制为:一年以下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对象为:城乡16周岁以上,有培训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在岗人员等。
办学期间,请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学校工作:
一、遵纪守法,规范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和教学管理,按要求保证教学时数,使用国家指定教材,每个专业(工种)必须开设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劳动保障知识和就业指导等公共基础课程。学员学习期满,由学校进行各科目课程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及时组织学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落实好国家学历(结业)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二、诚信办学,接受监督。要不断加大办学投入,搞好招生、就业、创业等宣传工作。办学期间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印刷品、霓虹灯、车体广告等媒介(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发布培训招生广告(简章)等,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办学情况,并按要求报审批管理机关备案审核后,方可发布。办学期间,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落实制度,定期报告。严格执行办学情况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管理机关每年年初一次的年审和每三年一次的评估工作;为准确反映学校发展成果,请严格按照《关于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于每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年末按照要求进行年报。办学期间涉及到学校校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培训专业、开办情况等变更事项,须及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理有关审批备案手续。
学校接此批复后,持审批管理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材料到市民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