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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政策问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17-7-19    点击:12227次    [关闭本页]

职工医保政策问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参保职工在市内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院费用,起付线300元,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
  参保职工在市内二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500元,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
  参保职工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750元,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
    参保职工异地居住,在选择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异地居住,享受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同样的报销政策。
    参保职工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750元,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参保职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职工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多少?大病补助医疗保险最高支付多少?
  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最高支付11万元;大病补助医疗最高支付29万元,按90%报销。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就医的。
  同时,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也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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