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保证职称评审工作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如何加强评委会专家库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委会专家库的设立
评委会专家库应根据评委会的评审专业范围,按评委会及专业(学科)评议组规定人数的五倍以上设立。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系统限制,注重遴选系统外高水平的本行业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虑入库专家的年龄、专业、学历以及地域(单位)分布等因素,优化入库专家结构。
二、专家入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无不良诚信记录。
2.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目前仍在职在岗,具有较好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能力,学术造诣深厚,是本学科领域、社会和业内公认的学术技术领头人。
3.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或担任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其中,4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专家应占三分之一。
4.能够主动学习有关职称评审方面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职称评审工作。
5.不计报酬,不谋私利,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6.身体状况、个人精力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三、专家入库程序
1、专家个人自荐。有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可自荐进入专家库,填写《濮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专家自荐(推荐)表》(简称《专家自荐表》下同),并对能够胜任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做出承诺。
2、单位考核推荐。单位对自荐的专家按照入库条件进行综合考核,并在《专家自荐表》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将完善好的有关表格报至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
3、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汇总各相关单位的专家推荐情况,填写《濮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花名册》统一报市职改办,经研究后按程序与结构比例要求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专家的管理
1、对入库专家进行培训。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水平要求高,评委对政策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对评审结果的影响很大。为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对参评对象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必须对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相关职称政策、评审条件、评审规则和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方法、纪律等。
2、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要依据评审工作要求对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充实、更新和调整。对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或因身体不适宜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出专家库。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并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⑴未经允许,私自向他人透露入库专家身份及评审相关情况的;
⑵严重违反职业操守,违反评审规定,收受参评对象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⑶个人评审意见严重偏离评审原则,导致评审结果不合理的;
⑷为参评人员说情打招呼的;
⑸有隐瞒个人情况,不执行主动回避制度的;
(6)无故不参加培训或通知参加评审会议无故不出席的。
五、有关要求
1、每年三月份,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县(区)根据各自所涉及到的系列(专业)进行专家自荐和单位审核推荐工作,并于月底前按要求将所需材料报市职改办。原则上推荐名额控制在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30%以内,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2、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加强专家库建设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是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前提,关系到参加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握评委会专家库入库人选条件,认真审查,切实把关,真正把觉悟高、业务强的专家推荐出来,助力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