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养老保险处认真开展
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核查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82号)精神,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市企业养老保险处明确专人做好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核查工作。
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进行核实比对,确保扶贫政策细化到村,落实到户,精准到人,切实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政策。目前,核查工作已进行完毕,应代缴人员无一遗漏,有力维护了广大贫困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
豫公网安备 4109020200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