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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农民工素质教育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4    点击:6191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濮农民工办[2008]4

关于加强我市农民工素质教育的意见

各县区农民工办,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发〔200623号),大力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农民工素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农民工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全市农民工达50多万人,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等基本素质,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高度,深刻认识提高农民工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农民工素质教育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促进农民工队伍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素质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濮阳”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基本形成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机制健全、运作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民工素质教育推进体系;基本形成农民工勤奋学习、苦练技艺、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一支初步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农民工队伍。农民工素质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农民工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每年对5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鼓励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国家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素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求,大力开展“我为务工地做贡献,我为家乡添光彩”活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农民工素质教育的全过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教育农民工,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劳模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巩固发展农民工队伍团结奋斗、促进和谐的共同思想基础,增强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和责任感,团结和动员农民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提高文明素质。加强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养成道德习惯为基础,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加强农民工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民工争创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文明岗位”、“诚信示范岗”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社会公共道德。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公共秩序、爱护社会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农民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用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充实自己,努力掌握各种新知识、新技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求,在农民工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努力引导他们学习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尽快使农民工的科学技术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要按照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民工,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活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提高职业技能素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要求,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农民工素质教育的重中之重,大力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要认真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考核工作,争取使大多数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和以岗位技术练兵为基本内容的技能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学习能力、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农民工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民工素质教育工作,研究解决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将农民工素质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各职能部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付诸实施。要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优秀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
  
(二)制定培训计划。各县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统筹规划本地区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科学合理,便于实施,主要包括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培训和转移的目标任务、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师资与教材、考核与评价、培训与就业的对接以及培训经费补贴的具体办法、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培训的具体措施和目标责任制等。

(三)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培训效果,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各级财政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政府补贴的有效模式,使政府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切实落实到农民工培训上。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政府扶持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获准使用政府扶持农民工培训专项经费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杜绝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工,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培训和鉴定费的降低标准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另行作出规定。

(四)加强对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要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贴近农民的培训机构的条件建设,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形成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培训基地。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加强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学校建设,使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各类职业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培训工作。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转变观点,增强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实行招生、培训、就业、跟踪服务一体化。要制定具体的督促检查办法,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制度,督促检查农民工培训计划的落实,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与使用效益。定期开展对农民工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和稳定就业情况以及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农民工  素质教育  意见                

报:市委办、市政府办、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送:市人大农工委、市政协经济委                    

濮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628日印发 校对人:张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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