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5-31    点击:6449次    [关闭本页]

为加强财务管理,更好地为人事编制工作服务,根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有关财务管理、监督规定,结合市人事局、编办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管理原则

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开源节流,做到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合理开支,努力增加资金积累,开展第二次创业,集中一切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改善我局工作条件。

二、财务管理办法

(一)实施申报制度。局、编办科室、局属单位开展需追加经费的工作和活动,原则上先落实资金,然后付诸实施。局包干经费、追加经费、市人事局管理的各项基金及预算外资金,事前由科室填写各类审批单或支出预算清单,按程序汇报,301元至1000元主管局长批准,1001元至3000元主管局长审核后,主管财务局长批准,3000元以上经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和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主管财务局长批准,严禁超预算支出,杜绝先支出、后报告现象。

(二)实施汇报制度。预算内外收支实行科室内部核算,每半年由科室长、主任向局党组汇报收支情况。

(三)实施监督制度。局财务监督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对预算审批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财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予制止,并及时向局党组和财务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实施定点管理制度。科室召开会议、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购置、印刷等,按程序审批后,到指定单位办理相关事宜。

三、财务管理程序

(一)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公差派出审批单》(附表1),按程序报批;外出考察学习、参加培训班从严控制,经主管局长(主任)、主管财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外出所需费用1000元以下暂由本人垫支。结束后,由本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事前批准的《公差派出审批单》附后,按审批权限审批后10天内到局财务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一般应乘坐汽车、火车和轮船。

3、市内交通费。根据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统一规定,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市内公交车票实行实报实销。

(二)会议费管理

实施会议报批制度。由科室填写《会议申报审批单》(附表2),按程序报批后,到定点单位安排,科室长在消费清单上签字,办公室依据《会议申报审批单》、消费清单结算。

(三)印刷费管理

各科室文印,先从办公室领取文印通知单(附表3),然后到局打字室打印。打印、复印材料原则上不出局机关文印室,印刷量大确需在外打印、复印的,由科室填写《印刷申报审批单》(附表4),按程序报批后,到定点印刷厂印刷,科室长在印刷清单上签字,办公室依据《印刷申报审批单》、印刷清单结算。

(四)公务接待管理

坚持局《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先报批后接待。有公务接待任务时,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附表5),按程序报批后,到定点单位接待,科室长在消费清单签字,办公室依据《公务接待审批单》、消费清单结算。

(五)固定资产购置

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购置固定资产的,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单》(附表6),按程序报批后购置,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单》、结算清单登记。

(六)微机耗材购置

科室购置微机耗材(打印纸、复印纸、色带、墨粉、墨盒、磁盘等),需填写《微机耗材购置审批单》(附件7),按程序报批后,到定点单位购置,科室长在购置清单签字,办公室依据《微机耗材购置审批单》、购置清单结算。

(七)办公用品购置

办公室定期征求各科室意见,统一购置,专人保管,实行领取登记签名制度。各科室必须固定专人领取、保管,领取时间为每周二下午。

(八)车辆维修程序

局车辆的保养、维修,需填写《车辆维修申报审批单》(附表8)司机班拟出初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到指定地点维修,办公室依据《车辆维修申报审批单》、维修签字清单结算。

(九)加班补助

一般情况下,按“行政机关请假不扣钱,加班不补钱”执行。考试工作和人才市场工作或经领导批准的其他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科室筹备会议或遇紧急情况确需加班,加班餐费按每人每餐20元计算。

(十)电话费

局领导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费,按照《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限额报销通讯费用的通知》(濮纪发〔2002〕14号)规定,每月限额凭据报销。机关办公电话科室要自觉减少使用电话次数和时间。办公室每月将各科室话费清单报各位局长、主任、科室长传阅,以提高自觉节约话费的意识。

(十一)业务收入

1、各科室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创收,票据须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所收款项科室不得自行坐支,必须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2、科室向财政部门申请的经费,由财务人员按科室分户管理。

(十二)福利费

福利费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集体福利和个人生活困难补贴,有特殊情况需救济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签署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本局人员或直系亲属伤病住院,由主管局长带领分管科室人员看望。

四、审批权限及其他

(一)预算内外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开支由经手人、科室长签字。300元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301元至3000元由主管局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将各类申报审批单附后,由主管财务局长审批;3001元以上由局长或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主管财务局长审批。

(二)按照财务规定,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种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目公开。财务人员每月向主任汇报,每季度向主管局长汇报,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做到财务收入公开,支出公开。

(四)严格实行财务审核制,每月10日、20日由财务监督小组对机关财务支出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实施通报。

Copyright © 2024-2026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1004989号-1   
地址:人民路158号市政府楼4楼408室   电话:0393-6665602   技术支持:网旗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