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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08-5-31    点击:7075次    [关闭本页]

一、政治坚定

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公正廉洁

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办事,实事求是选贤任能,客观公正看待干部,廉洁奉公不徇私情。

三、勤奋务实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社会公论,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四、文明高效

文明礼貌,竭诚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把人事局建成人才之家。

五、团结创新

坚持五湖四海、摒弃宗派观念,精诚合作,敢想、敢试、敢为人先,努力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

上述规范可概括为: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勤奋务实,文明高效、团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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