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齐抓共管 农民工权益有保障
——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春节将近,又到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高发时期。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由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等8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确保年末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12月23日下午,我市召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副市长王保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孙培山、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建恩等出席会议,各县区人社局主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副局长、监察科科长、监察支队支队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领导近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主持。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孙培山在会上宣读了《濮阳市农民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王保华同志就开展集中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站位全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各部门必须站位全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迅速动员,部署开展。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迅速传达市里会议精神,就各自工作开展动员安排,协调联动,深入实施。三要突出整改、解决问题。在集中治理工作中,要坚持边查边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把问题整改、注重实效贯穿始终,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当地。四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办,实现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综合治理。五要协调指导,强化督导。抽调精干人员,建立工作机制,发挥牵头作用,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指导。集中整改阶段,对县(区)部门案件办理情况,每天统计汇总,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发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六要责任追究,确保实效。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确保取得预期实效。七要完善机制,巩固提高。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资保障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用工诚信制度,全面加强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工作。
自我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由八部门抽调的参检人员分成执法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人,集中力量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58户,包括建筑行业和在建工程205户,加工行业187户,住宿餐饮服务等其他行业366户,共涉及农民工3.8万人。查处有拖欠工资问题的单位48户,帮助264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863.9万元。
12月2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荣瑞率省农民工工作督查组一行三人,来我市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我市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各县区也积极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濮阳县以主动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处理、就地解决”。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围绕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对用人单位开展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丰县从12月10日起,以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公安等八部门以及各乡镇人社服务所,深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针对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限期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濮阳县人社局、清丰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