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期
濮阳市人事局 2006年12月 日
目 录
【权威言论】
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工作快报】
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部结束
规范管理 注重服务 营造和谐人事考试环境
濮阳县人事局认真开展机关效能自查活动
清丰县人才服务热线成效显著
【自身建设】
市人事局积极学习贯彻市五次党代会精神
【他山之石】
青岛试行“三支一扶”毕业生导师制
【权威言论】
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找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作出人事部门应有的贡献。
充分发挥人事人才工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的要求,通过培训教育、实践锻炼、继续开展满意活动等形式,大力培育和弘扬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核心的公务员精神,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要按照《决定》提出的“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要继续探索建立以为民办实事为主要考核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为主要考核对象、以工作督查为主要考核手段、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主要考核形式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促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转变。
建立和完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要按照《决定》提出的“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人事政务服务中心,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要按照《决定》提出的“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市场与其他人力资源市场相互贯通,建设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提高人才市场服务水平,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市场内涵,满足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需要;积极推进区域人才市场一体化,促进本地的人才市场积极参与区域人才服务合作,扩大与其他地区的人才交流规模;加强人才市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加强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和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完善人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形成面向社会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人事编制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中的作用,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按照《决定》提出的“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和“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生基层建功立业”的要求,继续坚持“凡进必考”制度,重点加强专业考试和面试的组织管理,逐步提高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公务员的比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素质。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全面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重在行业和社会认可的要求,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完善考试工作考核机制,促进考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事工作法制化建设,研究制定与公务员法相适应的配套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对一些群众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招考、职称评聘等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才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上访的制度,完善人事行政复议、人事争议仲裁、公务员申诉控告等制度,使群众不仅有地方、有渠道反映问题,而且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湖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 苏仁华)
【工作快报】
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全部结束
我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市、县、乡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于12月20日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共登记7413人,其中市直2263人,县乡5150人。
一是统筹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濮阳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全市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濮阳市公务员登记工作细则》,印发了《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规定。二是组织培训。组织对市直机关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审查负责制和县(区)工作人员每周例会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依法登记。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登记,不漏登、不多登、不错登。五是加强督导。在具体督导工作中,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工作标准,统一操作程序。确保了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推进。
(公务员管理科)
规范管理 注重服务 营造和谐人事考试环境
2006年,市人事考务中心按照“创新措施、规范管理,打造濮阳人事考试品牌”的发展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人事考试工作,考生达9643人。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组织或参与组织全市各类社会化考试4项,考生3742人;为省内外组织6项考试命题、评卷工作,考生达2256人。
在工作中,人事考务中心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考务组织、考试阅卷、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等环节进行细化、量化,建立工作质量标准。用严格的程序管理各项考试流程,确保万无一失。二是狠抓考风考纪,严肃考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将人事部3号令印发各考点张贴,并将相关内容细化到《监考工作人员守则》、《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抓好监考环节,考前召开专题考务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签订责任状,实行问责追究制;考试中运用新技术防范作弊,安装“屏蔽仪”,利用“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防范作弊。全年共处理替考等严重违纪人员153人。三是以服务为核心,营造和谐考试环境。工作中每一个环节都从大多数考生利益出发,在设置报名点和考场时,通过对应试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择优确定地点;在考点设置便民措施,为考生提供考场平面图、指示牌和饮水;在考场内提供墨水、橡皮、铅笔、签字笔等常备考试用品;在领取成绩和证书时,提供便捷的查询和领取方式。通过这些细微的服务措施,让考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事考试机构的人性化服务,受到各级领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考生的一致好评。
(考务中心)
濮阳县人事局认真开展机关效能自查活动
近日,濮阳县人事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检查年初各股室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工落实情况,重点调查工作人员平常有无“吃、拿、卡、要、报”现象,以及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业务;二是检查年初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落实情况。对人事业务办理微机化管理执行情况,业务办理及时率和总量完成情况,以及单项工作在省、市人事编制系统排名情况进行统计。三是检查上级批办信访案件、责任制追究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办理情况。
(濮阳县人事局)
清丰县人才服务热线成效显著
为及时便利的提供人事人才服务,2006年初,清丰县人事局设立了“0393-7219002”人才服务热线,一年来,清丰县人事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才服务热线的作用,共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用人信息和政策咨询300多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档案142份,为22名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为24名流动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为飞龙中学、育才学校、启明中学等民办学校140名教师提供职称评聘、年度考核、档案工资调整等多项人事服务,为县人民医院、自来水公司、凯利化工、恒立农业、普丰油脂等10多家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才180余人,在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了一座交流和沟通的桥梁。
(清丰县人事局)
【自身建设】
市人事局积极学习贯彻市五次党代会精神
市五次党代会后,市人事局党组高度重视,12月27日召开局、编办科室长及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习活动。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冯建平说,市五次党代会是我市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濮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每一名人事编制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冯建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到“七有”,即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有学习笔记、有总结、有考核;在学习方式上要做到“四个结合”,即科室学习要和全局统一学习相结合,个人学习要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学习总结要和考核考试相结合,理论学习要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冯建平强调,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五次党代会为全市人民指明了奋斗目标。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专职副主任李强主持,局党组全体参加了会议。
【他山之石】
青岛试行“三支一扶”毕业生导师制
青岛市率先在“三支一扶”毕业生中推行了“导师制”,加强了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培养,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青岛根据每名“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从毕业生所去部门选聘一名行政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导师。受聘导师聘期一般为1—2年,导师在受聘期间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并协助单位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和管理考核。为了能让受聘导师和毕业生“朝夕相处”,切实发挥作用,青岛安排了18名村委会主任直接担任“支农”服务毕业生的导师;在乡镇“支农”的10名毕业生的导师由所在单位的部门领导担任;22名“支教”毕业生的导师由所在学校的相同专业的优秀教师担任。毕业生上岗后,导师们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辅导,有的侧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有的侧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支教、支农、扶贫工作基本知识;有的侧重职位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性文件、职位工作内容及方法程序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了“有的放矢”。
青岛还通过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各位导师之间建立了电话联系制度,人事部门可以随时了解“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动态情况;“三支一扶”毕业生也可以通过导师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青岛将导师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指导业绩与导师本人年度考核挂钩,激发了导师的主动性,从而促进了整个“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水平的提高。
【简讯】
近日,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向人才中心赠送了“勤政服务为民,和谐发展创新”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