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规范了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实施力度,确保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据统计,自2012年,我市共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56名,其中管理人员167名,专业技术人员2889名;参加公开招聘的单位有494个,其中,市属事业单位75个,县属事业单位152个,乡属事业单位267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进行合理的新陈代谢构建了公平的平台和通道,极大调动和激活了事业单位的整体活力,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反响。
一、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起步较晚,虽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一是招聘制度笼统化,操作性不强。招聘主体职责不明确。对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如何相互约束配合没有明确的表述,造成主体职责不明确的现象。招聘信息的公布范围、岗位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开考比例、考试形式、考核招聘的适用情况、试用期与培训制度等都是一句话概括,操作性不强。
二是招聘岗位模糊化,针对性不强。一些单位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政策掌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准确,对招聘岗位描述不准确,造成通过考试选拔的人才不能胜任岗位需求,导致公开招聘“程序空转”。对岗位内容、级别和招聘岗位的学历、年龄等条件,搞“一刀切”模式,忽略事业单位的专业、行业差别,导致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内容上体现不出岗位需求的差异性和专业性。
三是招考模式固定化,灵活性不够。招考形式上习惯于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很难科学测试应试者的实际能力。招考内容上,大多采用“公务员式”的统一招考方式,笔试用一张试卷对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考试甄别,忽略事业单位岗位的差异性和人才需求的多样性;面试普遍采用结构化面试,无法考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招聘形式与选拔真才实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二、对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仅需要规范推进,也需要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走出一条适应事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路子,实现事业单位招聘的公正化、合理化、科学化。
(一)健全制度,提高招聘规范化。一是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参与主体的责任。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申报、信息公开、招聘实施、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责。二是规范招聘流程环节。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规范公开招聘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切实堵住制度漏洞,有效地遏制“暗箱操作”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
(二)按岗招聘,提升招聘工作科学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形成规范的招聘行为。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尽可能的避免“萝卜招聘”寻租行为的发生。二是科学设置岗位招聘条件。既要准确地反映岗位的需求,又能够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从而尽量避免将门槛设置得过高、符合报考人员寥寥无几,或门槛过低导致新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
(三)考用一致,提高考试针对性。一是提高笔试测试的层次性。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考试内容。建立分类命题办法,命题要突出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素质要求。根据不同类别的专业要求,设立不同类型的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二是提高面试的专业性。贯彻“为用而考”和“以岗择人”的原则,合理确定面试测评要素和分数权重。提高面试评委组的专家组成,更有针对性地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合理设置有针对性的考试测试形式和项目,在专业技能人才的招聘中可以合理设置专业技能考察,使得有能力的人才能够在考察中体现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让用人单位更直观的感受到应试者能力
(四)统分结合,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化。一是统一规划。借鉴公务员考试等形式,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度计划制度,统一制定招聘方案,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完成招聘工作,以减少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二是统分结合。统一笔试,以市人事考试中心为依托,统一规范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完善保密制度,确保考务安全;分开面试,提高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性,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自组织实施面试,由人社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实施。三是简化招聘形式。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简化程序,直接进行面试,也可以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提高待遇,促进招聘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一是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的聘用待遇。在政策范围内,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聘任职务、专业技术级别和技术等级,缩短聘用人员试用期限,对急需引进的人才设置特别岗位,不受单位的岗位限制,聘用到相应较高级别岗位。二是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的使用环境。重视新聘人员的作用,人尽其才,把其放置在合理位置,不能轻新重旧。对招聘的高级人才,要放在单位的核心岗位,充分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三是完善的养老、医疗、待业保险的保障政策,可有效降低人才流动风险性,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高度社会化的运行机制,解决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真正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进一步促进人才资源配置合理化、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