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保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2016年我市建立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医保管理体制,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实行的医保政策有更加优惠,更加公平合理,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有了新举措。
1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实现了“二保合一”,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方面实行“六统一”。新制度的报销就高不就低、用药就宽不就窄、定点医院就多不就少,给参保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项政策的实行为建立公平可及的全民医保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月1日起,我市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是对医疗费用昂贵的规定病种(或治疗项目)给予特殊保障;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政策是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和药物支持的规定病种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三项政策的实行,有效减轻了患大病和患门诊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解除了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1月1日起,我市实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实现了“第三重保障”,托底保障作用明显。纳入大病补充保险的困难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这三类人员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后,再由大病补充保险给予第三次报销。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上不封顶,避免了困难群众看不起病,或因病加重经济困境等问题,是我市推进扶贫、脱贫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更加便利化。2016年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从35家增加到132家。2017年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争取2017年底前实现与国家网的链接,实现医保的“全国漫游”,更好地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减少群众“跑腿”和“垫支”。医保全国联网后,对参保患者是重大利好,医疗费用结算实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标准,支付比例等执行参保地政策。我市将通过完善分级诊疗、转诊转院制度,加强医保异地就医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