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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8-16    点击:13570次    [关闭本页]


 

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人社劳资准字〔2021 〕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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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你单位营业干部(16人)、养护员(6人)、收银员(20人)、安管员(22人)、理货员(45人)、厨师(4人)电脑室人员(2人)共115实行以一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决定准予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1人)、司机(1人)、采购(2人)4人实行一年为计算周期的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期限为202191日至2024831日。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等办法,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该决定书应向你单位及下属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法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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