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濮人社职业许延字〔2021〕第05号
濮阳市新丝路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的办学许可证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校在许可有效期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办学情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延续你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有效期自 2021 年4月 10 日 至 2024年4 月 9日。
请于 2021年 4 月 30 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