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濮人社职业许变字〔2021〕第12号
濮阳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的《变更法人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你校为适应学校更好的发展,拟变更法人:贾兰英。通过对你校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现场实地查看,增加专业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要求。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校变更法人,变更后法人:贾兰英。
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1年 6 月 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