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濮人社职业许变字〔2021〕第14号
濮阳市新华天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校提出的《变更地址的申请报告》已收悉。你校为适应学校更好的发展,拟变更办学地址:濮阳市京开大道与绿城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通过对你校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现场实地查看,变更地址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要求。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校变更地址,变更后地址为:濮阳市京开大道与绿城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西。
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1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