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划财务、基金监督、人事人才、社会保险、调解仲裁等工作。分管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改革办公室)、养老与失业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接待服务部。